| 先扣減總投注額之46%
.其中 25% 為獎券博彩稅
.其中 15% 為獎券基金
.其中 6% 為馬會佣金
其餘撥作獎金基金(總投注額之 54%)
先扣除第四、五、六及七獎的總獎金及金多寶扣數*
( * 由2006年7月1日起,金多寶扣數定為獎金基金減去第四、五、六及七獎總獎金後的 9%)
由2010年11月9日起, 第四至七獎每注派彩金額有所變動,計算方法如下(金額以港幣計算):
.每注派 $9,600 (四獎) X 中獎單位
.每注派 $640 (五獎) X 中獎單位
.每注派 $320 (六獎) X 中獎單位
.每注派 $40 (七獎) X 中獎單位
扣除以上之數目,餘數之 .45% ÷ 中獎單位為頭獎、 .15% ÷ 中獎單位為二獎、 .40% ÷ 中獎單位為三獎。
備註:
.每期頭獎獎金基金訂為不少於港幣800萬元,不設上限。
.若頭獎及 / 或二獎無人中獎,該期獎金將會撥入下一期攪珠的頭獎基金入作「多寶」 金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