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-09-15
58-59年換智能身份證餘十天
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(九月十五日)提醒市民,根據「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」,凡於一九五八或一九五九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,均須於二○○四年九月二十五日(星期六)或之前申領智能身份證。 發言人稱,截至九月第二個星期止,已有大約百分之七十四在上述年份出生的人士申領智能身份證。他續稱:「其餘仍未辦理換證手續的人士,應立即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中心提出申請。」 發言人補充:「換領新身份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,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業、投資、居留、就讀或當外籍家庭傭工的臨時居民,均納入計劃內。僱主應讓他們的家庭傭工前往辦理換證手續。」 合資格的申請人應親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。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 'A' 或 '***',或身份證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 'R',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前往申請。不屬上述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,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,還須帶備旅行證件,以顯示其現時在港的居留身份。 發言人又強調,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,即屬違法。違例者可被檢控,並可被罰款5,000元。然而,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,應在返港後三十天內補辦換證手續。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,請瀏覽網頁http://www.smartid.gov.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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