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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証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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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情簡介
住宿推介
交通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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証件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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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否辦簽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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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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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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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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証件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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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証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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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留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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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簽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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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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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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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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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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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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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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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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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謢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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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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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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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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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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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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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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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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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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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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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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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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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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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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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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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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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賓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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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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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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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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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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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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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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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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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簽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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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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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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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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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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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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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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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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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國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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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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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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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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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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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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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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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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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國C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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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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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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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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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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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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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D4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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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館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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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 事 館 地 址 : 香
港 灣 仔 港 灣 道 2 5 號 海港 中 心 2 4 樓 , 領 事 館 電話 : 2 8 2 7 8 8 8
1
電子簽証(ETA)手續適用於下列國家之護照持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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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道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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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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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地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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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爾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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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利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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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大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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汶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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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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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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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支敦士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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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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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森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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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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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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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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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爾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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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加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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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納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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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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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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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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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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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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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區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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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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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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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 外 僱 傭 ( 泰 國 , 印 尼 及 菲 律 賓 ) 之 申 請 可
能 須 約 往 澳 洲 領 事 館 辦 理 有 關 申 請 , 請 於 客 人 交 証 時 向 申 請 人 聲 明
, 並 提 醒 申 請 人 額 外 繳 交 下 列 文 件 :
* 僱
傭 合 約 副 本
* 僱 主 擔
保 証 ( 內 容 必 清 列 明 該 海 外 僱 傭 前 往 澳 之 實 際 目 的 , 在 澳 之 一 切
旅 費 及 行 為 均 由 僱 主 負 責 )
* 僱
主 之 經 濟 証 明 副 本
* 僱 主 之
簽 証 副 本
* 僱 主 之
身 分 證 副 本
* 如 申 請
人 屬 主 婦 身 份 , 請 填 寫 ( 4 8 ) 表 格 及 按 照 申 領 旅 遊 簽 証 之 手 續
提 交 文 件 辦 理
其
它 國 籍 ( 包 括 非 海 外 僱 傭 身 份 之 泰 國 、 印 尼 、 菲 律 賓 護 照 及 葡 國 護
照 、 葡 國 C I 、 香 港 C I 及 D I ) 持 有 人 , 須 根 據 下 列 資 料 提 交 文
件 辦 理 :
<
僱 主 > 公 司 商 業 登 記 副 本 ,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
本
< 僱 員 > 公 司 放 假 信 、
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
< 主 婦 >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、
結 婚 証 書 副 本
< 退 休 人 士 >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
本 、
結 婚 証 書 副 本
< 公 務 員 > 放 假 紙 、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
< 學 生 > 學 生 手 冊 、 出 世 紙 副 本
* 年
滿 七 十 歲 或 以 上 之 申 請 人 須 額 外 提 交 健 康 証 明
商 務 簽 証 之 申 請 人 須 額 外 提
供 住 址
葡 國 護 照 及 葡 國 C I 之 申 請 須 額 外 繳 交 半 年 內 之 近 照 一 張 、 附 加 文
件 及 填 寫 表 格 - ( 4 8 R )
紐 西 蘭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
往 澳 洲 可 豁 免 入 境
入 境 程 序 :
嚴 禁 或 限 制 藥 物 , 類 固 醇 ,
武 器 , 軍 火 , 受 保 護 動 物 及 其 製 成 品 進 口 , 澳 洲 並 沒 有 限 制 澳 元 ,
但 如 果 攜 帶 超 過 $ 5 0 0 0 0 澳 元 或 任 何 人 進 入 澳 洲 同 等 值 的 外 幣
, 就 必 須 在 抵 達 時 申 報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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